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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须知
所需文件及资料
A. 委托代理登记表
  1、写明申请专利的类型(发明);
  2、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或其它法人单位);
  3、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地址、国籍(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是自然人);
  4、要求优先权的,提供优先权的申请国家、申请日期、申请号;
  5、申请人对申请的其它要求。
B. 委托书
  该委托书应由申请人签章或签字(单位申请的,要盖单位章)。
C. 发明创造技术交底材料(按照本公司提供的提纲撰写)
D. 要求优先权的,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及其产品,且使用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应当在申请日前或最迟在申请日办理微生物菌种保藏手续。
其它情况请咨询我公司:e-mail: wky@wky.com.cn Tel: 010-82076995/97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须知
所需文件及资料
A. 委托代理登记表
  1、写明申请专利的类型(实用新型);
  2、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或其它法人单位);
  3、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地址、国籍(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是自然人);
  4、要求优先权的,提供优先权的申请国家、申请日期、申请号;
5. 申请人对申请的其它要求。
B. 委托书
  该委托书应由申请人签章或签字(单位申请的要盖章)。
C. 有关该实用新型的技术交底材料(按照本公司提供的提纲撰写)
D. 要求优先权的,应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
注:申请实用新型的发明创造,应当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关于一种方法或生产工艺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必须申请发明专利。
其它情况请咨询我公司:e-mail: wky@wky.com.cn Tel: 010-82076995/97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须知
所需文件及资料
A. 委托代理登记表
  1、写明申请专利的类型(外观设计);
  2、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或其它法人单位);
  3、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地址、国籍(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是自然人);
  4、要求优先权的,提供优先权的申请国家,申请日期、申请号;
  5、申请人对申请的其它要求。
B. 委托书
  该委托书应由申请人签章或签字(单位申请的要盖章)。
C. 有关该外观设计的交底材料
1、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
2、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3、图片或照片是指申请外观设计产品的正投影六面视图和立体图,如果视图是对称的,可以省略一幅视图;
4、简要说明要指出主要创作部位、是否保护色彩和省略视图的情况;
D. 要求优先权的,应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
其它情况请咨询我公司:e-mail: wky@wky.com.cn Tel: 010-82076995/97

PCT申请须知
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是在巴黎公约下只对其成员国开放的特殊协议,是以简化在巴黎公约成员国之间申请专利的手续为目的的程序性条约,依照此条约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称为PCT申请。PCT申请大致分为国际申请阶段和进入国家阶段两段程序。
PCT国际申请阶段所需文件及资料
A. 委托代理登记表
  1、写明申请专利的类型(发明);
  2、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企业或其它法人单位);
  3、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地址、国籍(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是自然人);
  4、要求优先权的,提供优先权的申请国家、申请日期、申请号;
  5、申请人对申请的其它要求。
B. 委托书
  该委托书应由申请人签章或签字(单位申请的,要盖单位章)。
C. 发明创造技术交底材料(按照本公司提供的提纲撰写)
D. 要求优先权的,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申请专利的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及其产品,且使用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应当在申请日前或最迟在申请日办理微生物菌种保藏手续。
其它情况请咨询我公司:e-mail: wky@wky.com.cn Tel: 010-82076995/97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专利申请须知
一、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间
1. 自PCT国际申请最早优先权日(PCT国际申请日)起计30个月内,缴纳了宽限费可延长至32个月之前;
2. 可在PCT国际申请公开之前提前进入中国,但需提供国际局/受理局出具的PCT国际申请副本;
二、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所需文件
1. PCT国际申请的国际公开文本及首页;
2. 国际检索报告(不必提供其中引用文件);
3. 国际阶段公开的19条修改或34条修改;
4. 国际阶段申请人、发明人变更登记的PCT/IB/306表;
5. 委托书,需申请人签署的原件;
6. 进入中国对专利说明书的修改(如果需要时提供);

专利复审请求须知
中国专利法第41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一项专利申请的最终结果一般有两种:一是经审查被认为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被授予专利权;二是经审查被认为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被驳回申请。
在接到专利局审查员发出的“驳回决定”时,申请人一定要认真分析该决定的理由与证据,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请求复审这是争取权利的一次必经机会,不要轻易放弃。
我公司可代理申请人/委托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并准备有关文件,申请人只需提供以下文件:
1. 原申请文件的完整资料(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
2. 专利局针对该申请的审查发出的通知书;
3. 驳回决定;
4. 申请人的意见与想法;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将为申请人做如下事宜:
1. 认真分析申请文件和驳回决定;
2. 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证据及具体方案;
3. 进行复审请求并代缴复审费用;
4. 对复审委员会的意见进行答辩,进行权复审程序的代理。

无效宣告请求须知
中国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我公司可为客户代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事务,客户需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 是否存在侵权诉讼案件;
2. 提供欲宣告无效专利的专利号及公告文件;
3. 提供宣告无效的证据或委托我公司取证;
我公司将为客户做如下工作:
1. 认真分析证据;
2. 提出最佳的无效理由和方案;
3. 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4. 对专利权人的答辩意见进行分析反驳;
5. 有必要时,再寻找更有针对性的证据;
6. 出席口审进行应辩;
同样,我公司也可作为专利权人的代理,在其专利权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通过维权答辩来争取专利权的完整有效。
作为专利权人,经过无效程序后能够维持住专利权将是专利权人在后期侵权诉讼中赢得胜利的基础;作为侵权被告方,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是变被动为主动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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